三明市职业院校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联盟中文名称为:三明市职业院校联盟。
第二条 本联盟是在三明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由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发起,本市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自愿参加的地方性、专业性和非营利性的互助合作组织。
第三条 本联盟的宗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适应企业技能人才需求发展为导向,以培养企业适用技能人才为目标,推动职业院校之间的紧密合作,加快构建职业院校联盟,着力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第四条 本联盟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三明市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联盟的办公地点为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高岩路6号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联盟的主要任务:
(一)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加强专业设置的统筹协调,由高职院校牵头组织制定联盟内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规划,对联盟内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办学规模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布局,指导中职学校围绕当地重点发展产业合理设置专业,避免校际间重复开设,形成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的专业布局。
(二)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联盟内高职院校与每所中职学校共建1-2个紧密对接地方主导产业的专业,由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共同制定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实训基地等;指导各中职学校在办好现有优势专业的基础上,借助高职院校优势共建品牌专业。
(三)提升教师队伍水平。联盟内职业院校要在教师交流、教师培训、教研科研等方面合作互助。由高职院校指导中职学校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纳入本校培训计划,选派优秀教师到中职学校担任共建专业第一带头人;鼓励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教师联合开展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等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教研项目,积极开展管理干部交流和培训等,促进师资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四)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围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对不同层次、类型人才的需求,合理确定联盟内中职学校、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规格,联合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系统设计、统筹规划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促进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的有机衔接,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形成适应区域产业发展需要,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职业教育格局。
第三章 成 员
第六条 本联盟吸收的单位成员对象是符合准入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成员,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拥护本联盟章程。
第八条 成员参加的程序是:
(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质材料;
(二)由本联盟发起单位受理及资格复核;
(三)发起单位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
(四)由本联盟发起单位发给职业院校联盟单位成员证。
第九条 成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联盟的团体活动;
(二)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获得本联盟资源服务的优先和优惠权;
(四)共享本联盟的资料、信息以及教研成果;
(五)优先使用我市公共实训基地资源;
(六)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十条 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二)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
(三)接受、完成本联盟委托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联盟组织的活动,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提出活动的建议;
第十一条 成员退出应书面通知发起单位,并将职业院校联盟单位成员证交回发起单位。
第十二条 对连续两年不参加本联盟活动的成员,其成员资格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 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由发起单位提议,市教育局同意,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联盟的业务执行机构(秘书处)是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其职权是:
(一)制定本联盟章程;
(二)制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协调和组织实施联盟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本联盟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1名,工作内容是:
(一)联系本联盟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二)完善本联盟成员的备案工作;
(三)统计本联盟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六条 对本联盟章程的修改,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单位同意,三明市教育局批准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
第十七条 本联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撤销的,由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提议,三明市教育局审批撤销。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7年3月10日本联盟第一届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联盟执行机构。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三明市教育局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