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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商贸旅游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02        访问次数:1455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精神,建立健全三明市商贸旅游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工作运行机制,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学制改革,推动职业教育向集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根据《三明市商贸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章程》和《三明市联创旅游酒店职业教育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三明市商贸旅游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是以政府为主导、行业组织为指导、专业或专业群为纽带、企业、技术技能型院校为主体,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位一体、相对紧密的、区域性职教集团。职教集团成员单位原有的供给渠道保持不变。

第二条  职教集团组建有利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有利于建立行之有效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第二章  集团职责

第三条  理事会主要职责:整合资源,统筹协调,服务校企,搭建平台,扩大合作。

1.建立集团资源共享机制和积聚机制,实现信息、人力、教学设施和实习实训基地等资源的共享和互补;

2.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通过就业导向、工学结合,优化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途经,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质量;

3.定期组织集团内各类竞赛、评比。开展师资培训和企业实践活动,着力提高集团的凝聚力;

4.按照现代产业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岗前岗后培训工作,承担职业培训任务,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岗位适应能力;

5.建立交流平台,丰富职教资源。加强集团与国内外职业教育资源之间合作与交流,形成集团的品牌效应。

6.定期会商集团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办法,总结工作经验。

第四条  在职教集团的工作运行中,政府相关部门承担政策制定、工作推进、效果监督的任务。行业组织主要在行业人才培养的方案制定、资源配置、专业改革、第三方评价等方面指导集团化办学。企业和职业院校发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把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

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统筹职业院校的规划布局;落实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全市职业院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开展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统筹协调5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工作;协助技术技能人才“专家库”建设,并协助开辟兼职任教的绿色通道。

市财政局: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制定落实职业教育投入政策;会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制定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做好各级财政项目资金配套和重点工程资金筹措;督促各县(市)区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提升职业教育能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推进职业院校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力资源及市场需求状况调查,牵头建立我市用工及人才需求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积极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

市经贸局:牵头组建合肥现代服务(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外包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该行业的职业教育专业培养标准;指导职业院校相关专业设置;建立企业与学校联盟,指导并督促相关企业建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每年组织1-2次行业产教对话活动;配合市人社局发布全市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外包等行业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信息。

市旅游局:协调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指导职业院校科学设置专业,开设课程,开展技术技能培训等工作;配合市人社局发布全市旅游系统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信息。

市国家税务局:贯彻落实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

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

市四个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企业与院校合作,为学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实习实训与就业、企业职工培训等搭建平台;发布园区内企业的用工信息并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开展产教对话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校企对接活动。

第五条  职教集团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链条,把学校、企业等市场主体和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有机地联结,实现资源优化和功能整合,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效益的最优化,以此建立跨越现有体制的职业教育合作新机制。

 

第三章  成员单位管理

第六条  职教集团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行业、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发区管委会等组成。所有成员单位享有支持和促进职教集团发展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申请加入职教集团,必须遵守《三明市商贸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章程》,参加集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致力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校企一体化育人中作出贡献。

第八条  职教集团常年受理加入或退出申请。申请加入或退出职教集团须由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或退出登记表,然后报秘书处,秘书处汇总后在常务理事会议上表决。表决结果在理事会议上公布。
    第九条  职教集团成员单位如果累计2年不参加集团活动,作自动退出集团处理。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条  职教集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常务理事会负责制,职教集团下属法人企业——三明市联创旅游酒店职业教育有限公司实行股东会领导下董事会负责制,董事会同时向集团理事会负责。

第十一条  理事会是集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对集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运行评价、合作项目等进行审议。

理事会成员由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第一副理事长1名,常务副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8名,理事若干名。理事会成员任期3年。理事会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

第十二条  理事会设立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代表理事会行使职权,统筹管理、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对职教集团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努力打造职业教育信息平台、产业资源平台、政府部门服务平台等3个平台,指导秘书处开展工作。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第一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共同组成。

第十三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是职教集团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落实集团具体工作。

秘书处设在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下设秘书处办公室。

第十四条  职教集团内各职业院校和企业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校企合作工作,作为职教集团秘书处的下设管理机构,参与落实秘书处各项工作。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五条  集团内会议包括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秘书长会议等。

第十六条  理事会议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积极作用,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深化职业教育校际、校企合作,推动信息平台建设,为学校育人、企业用人创造良好条件,实现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联动发展的目标。

(一)组成人员:

理事长、第一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组织召开:

1.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召开;

2.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在理事长认为必要时,或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经理事长同意,也可以召开理事会;

3.会议由秘书处负责准备工作。

(三)主要任务:

1.修改章程;

2.审议通过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各成员单位开展的活动、合作项目及取得成果;

4.审议集团理事长会议或理事提出的议案;

5.审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组织纪律:

1.召开理事会,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通知全体理事;

2.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3.会议实行1人1票制;

4.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修改章程、处理有关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会议形成的决议,以集团会议纪要印发;

6.会议组成人员须遵守工作纪律,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代表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议是根据集团日常工作需要,在理事会休会期间,行使理事会权力,讨论和决定集团的有关重要事项的工作会议。

组成人员:理事长、第一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等集团常务理事委员会成员。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组织召开:

1.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召开,或由理事长委托第一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主持召开;

2.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理事长同意不定期召开;

3.会议准备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三)主要任务:

1.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负责人的重要批示;

2.研究决定集团重大工作事项;

3.听取、督促、检查和通报集团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4.研究处理集团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5.研究表决申请加入或退出集团的单位及理事;

6.审议设立工作机构及实体机构;

7.其他需要理事长会议研究的事项。

(四)组织纪律:

1.会议组成人员须遵守工作纪律,因事、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会议形成决议的,印发会议纪要。

第十八条  秘书长会议是集团日常工作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集团日常工作,秘书长主持集团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一)组成人员:

秘书长、副秘书长、内设机构负责人。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组织召开:

1.会议由秘书长主持,也可由秘书长委托其他副秘书长主持;

2.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不定期召开秘书长会议;

3.会议由秘书处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准备工作。

(三)主要任务:

1.拟订集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并上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2.受理加入集团申请,并上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3.拟订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的工作或建议;

4.落实理事会审议通过的集团年度工作计划;

5.贯彻落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四)组织纪律:

会议组成人员须遵守工作纪律,因事、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九条  职教集团下属法人企业——三明市联创旅游酒店职业教育有限公司按公司章程可自行召开会议。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职教集团经费来源主要有财政性专项经费以及企业赞助、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经费管理纳入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经费预算由秘书处报职教集团常务理事会审议,经费使用由常务副理事长审核,理事长审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运行管理办法经职教集团理事长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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